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2023年立项周期为两年的项目,建设时间已满一年,需接受项目建设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第二年建设经费支持。
二、结题验收项目
1. 2023年立项的产学研案例库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应按本次通知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产学研案例库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
2. 2022年及以前立项且建设周期已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尚未提交验收报告的,应按本次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参加结题的项目请提交相应《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3),并按立项时填报的《申请书》要求提供对应成果与支撑材料。
3. 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单位应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及《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
4.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成果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结题通知与结题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取消下一轮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的申报资格。
5. 无法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5),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为一年;不提交延期申请书或已超过延期时间且不参加验收的项目,视为放弃验收。放弃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从项目失效年度开始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其中纸质版材料送至西城校区教1楼1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angjin@bucea.edu.cn。联系人:常瑾,联系电话:68322272。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