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校党政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具体情况,现将研究生院清明节调(停)课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二)为法定假日,4月3日(第七周周一)课程调至4月1日(第六周周六)。
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停)课情况由经管学院统一安排。
因以上放假造成课时不足时,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如需补课,请任课教师到研究生院办理借用教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