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我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要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和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已经启动,为使后期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日期:
匿名评审论文:4月11日(第6周周三)下午4点之前;
实名评审论文:4月18日(第7周周三)下午4点之前;
2. 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6月13日(第15周周三);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建议截止日期:6月15日(第15周周五);
4.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6月19日(第16周周二);
5. 研究生上传最终版论文截止日期:6月19日(第16周周二);
6. 最终版学位论文查重截止日期:6月22日(第16周周五);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时间:6月25日(第17周周一)。
二、相关工作注意事项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工作流程参见我校《研究生手册》中文件《开云电竞pg软件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
2.不能按期申请学位的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01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要及时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后存档备案;
3.学位论文查重送审前必须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报研究生院进行论文查重送审工作,导师审批手续由学院留底存档。论文查重及评阅不通过的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4. 硕士学位论文须网上在线评审;
5.学院申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之前,须提前报送确认研究生答辩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专业实践计划及总结、学术活动成果、成绩单、论文评阅书等,便于研究生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6. 答辩的时间、地点、委员会组成等相关安排须于答辩前三天在学校张贴答辩公告(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栏目中“下载专栏”),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7. 学位论文封面须使用最新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栏目中“下载专栏”);
8.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整理、审核学位申请材料,由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建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的学位申请材料应按时报送研究生院。
三、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后,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1份,纸质签字、盖章有效);
2.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1份,有分委会审批意见的原件);
3.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张;有答辩表决结论的原件);
4.学位论文评阅书(2或3份,原件);
5.课程成绩单(3份原件,有经手人签章、不需要加盖学院印章);
6.学术活动成果证明材料(1套,含学术活动简表及论文发表、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7.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研究生本人签字);
8.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工作部下发);
9.学位论文(纸质1册,含学位论文授权书,终版word、pdf格式电子文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教务员下载);
10.学位论文缩编(纸质1份,word格式电子文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教务员下载)。
各类材料上交时间参照“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学位申请工作宣讲会材料)。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和责任人,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保证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