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研究生及学位获得者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统一要求,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及学位获得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按有关技术标准采用数码图像编辑,相应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位(毕业)材料的制作,图像文件用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系统。现就组织2017届毕业研究生照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时间:10月28日(第九周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西城校区教学1号楼,314教室。
3.参加人:2017届拟毕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春季、夏季)。
说明: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参加;2014级非全日制硕士生可依据是否在2017年申请学位确认是否参加;其他年级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未采集过学位照,也可以参加。
4.价格:20元,现场交费,请自备零钱。
5.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6.拍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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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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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
建筑学院、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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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电信学院、机电学院、测绘学院、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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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30 |
土木学院、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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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环能学院 |
二、注意事项
1. 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组织本院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照相,现场交费,按顺序到场拍摄,并掌握未参加统一拍照的具体情况;
2. 照片为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准备正装,保证妆容整洁,不要化浓妆,因拍摄背景为蓝色,请避免穿着蓝色衣服;
3. 为保证照片质量,无特殊原因须按照要求参加统一照相,不允许无故补拍;
4. 集体组织的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5. 尊重摄影师及工作人员,有问题与研究生院联系解决(68322538)。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