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结合对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院对在读博士生学业修读情况进行状态摸底,对未按照培养流程节点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博士生做出相应预警(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博士生培养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督促学院、学科及导师加强对博士生的培养过程管理,现组织开展博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环节
博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考核检查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报告以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定期汇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核范围及组织形式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完成。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一级、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组织 2018级及以前未开题的在籍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评审小组应由5位以上专家(其中至少3位是博导,至少1位是校外专家)组成,在听取答辩后,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于开题一年后进行,一般应于第六学期末之前完成。由学院集中统一组织2017级及以前已开题满一年的博士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可按一级或二级学科集中组织。检查小组由5位以上专家(其中至少3位是博导,至少1位是校外专家)组成,对博士生的论文进展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进行检查。
3、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预答辩一般应于第七学期末进行,不应晚于第八学期完成,未能在第八学期完成预答辩的学生,应该在第八学期末进行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答辩,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进行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2016级及以前未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答辩。
4、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定期汇报
由学院集中统一组织2015级及以前所有在籍博士生进行超期汇报,对于在学院进行汇报前已送审或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可不参加汇报。评议小组应由3-5位专家(其中至少3位是博导)组成,在听取博士生汇报其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有效论文发表情况、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以及预计答辩时间等内容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评议。
(二)考核结果汇总及上报
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各环节的考核成绩或考评结果留存学院,及时将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录入管理系统,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成绩。进行学位论文进展检查和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定期汇报填写相应的情况汇总表(附件2、3),对于未参加汇报的博士生应在评议结果栏写明情况,一般为:无故不参加,已送审或已预答辩。
(三)分类管理及时间要求
1、2020年9月20日前,依据本学期博士研究生受到的学业预警类型,开展各类培养环节的监控与考核工作,各环节考核结果纸制版成绩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1-118),电子版发至lizimo@bucea.edu.cn。9月20日以后,对于仍然未解除预警的博士生,继续开展循环式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学院每两个月(3次/学期)提交一次针对受到预警博士生的《学院博士生培养质量监控工作总结》,总结中应对各培养环节的组织实施进行自查,同时对未参加相应培养环节的博士生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
2、未受到学业预警的其他在籍博士生,仍然需要按照上述四个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环节要求开展工作,学院每三个月(2次/学期)提交一次《学院博士生培养质量监控工作总结》,总结中应对各培养环节的组织实施进行自查,同时对未参加相应培养环节的博士生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
开云电竞pg软件研究生院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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